2019-10-21 商标新闻 1732
10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根据商标法、专利法等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予以登记备案,并纳入官方标志保护。原相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同时废止,原标志使用过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此次发布的地理标志统一专用标志,设计理念遵循权威性、代表性、适配性和可识别性原则。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是官方标志,体现庄严、权威的设计特点。设计选用的是最具代表性的自然地理和人文历史符号,以长城及山峦剪影为前景,以稻穗象征丰收,代表着中国地理标志卓越品质与可靠性。选用透明镂空的设计,增强了标志在不同产品包装背景下的融合度与适应性,便于企业在不同类型产品和各异包装中进行设计使用。以经纬线地球为基底,中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英文为“GEOGRAPHICAL INDICATION OF P.R.CHINA”,“GI”为国际通用的“Geographical Indication”缩写名称,确保不同语言、文化背景的多层次消费群体直观可读,表现了地理标志作为全球通行的一种知识产权类别和地理标志助推中国产品“走出去”的美好愿景。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是开展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工作迈出的坚实一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另行制定发布。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认真落实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有序推进统一地理标志认定制度相关工作,实现地理标志统一受理渠道、统一审查标准、统一发布公告、统一专用标志和统一保护监管。(来源:知识产权报 记者 李铎)